近期我县将进行2018年度汶上县“中都名师”评选工作。根据济宁市教育局、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济宁市“杏坛名师”的通知》和县教体局关于评选2018年度汶上县“中都名师”的会议精神,现将我校推荐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我校在职在岗教师。已获得“齐鲁名师、省特级教师、杏坛名师、市特级教师、中都名师”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“中都名师”的评选。
二、推荐名额
我校推荐3名人选参加县里组织的“中都名师”的评选及“杏坛名师”的推荐。推荐1名往届“中都名师”直接参与县里组织的“杏坛名师”推荐。
三、推荐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有过硬的政治素质;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,关爱学生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;有敬业奉献、团结合作、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。
2.具有相应教师资格,本科及以上学历,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,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。
3. 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二次为优秀等级。
4.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5.有精湛的教育教学水平。能完成教学工作量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成绩突出;能根据学科特点,组织开展课外活动、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并取得明显成效;在培养优秀学生创新、创造能力,或转化学困生、问题生,或指导职业类学生技能大赛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显著成效;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(优质课、教学能手)或教学观摩活动。兼职管理岗位的,完成教学课时量应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二。
6.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。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,定期进行教学反思、案例分析,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;近5年,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至少发表过1篇本学科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,或至少获得由教研机构选拔的省级2篇或市级3篇一等奖以上教育教学论文。
7.帮扶青年教师成效显著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、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,获得良好成绩。积极参加各种支教帮扶、教育志愿服务活动。
四、不得申报的情形
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报参评:
——存在有偿家教,歧视、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师德师风要求情况的;
——存在抄袭、剽窃他人研究成果,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的;
——应参加教师培训而无故未参加的,或参加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,或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不达标的;
——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不合格记录的;
——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。·
五、推荐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对照推荐条件,个人提出申请,于7月18日下午4点前到学校办公室(苗圃二)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(2013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奖励证书、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)。
(二)组织推荐
学校组织专家评委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对审查通过者考核评价,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,提出推荐人选。
(三)公示上报
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。
六、需要提交的材料
1.近5年能够代表本人教学水平的荣誉证书不超过3件;
2.近5年完成的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;
3.近5年能够体现本人学术、科研水平的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、著作及主编或参编教材不超过3件;
4.能够反映本人师德修养和育人成绩的综合奖励证书不超过3件。
汶上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
2018年7月18日